从陈冠希艳照门事件的发生,传播到形成沸沸扬扬的局面持续了好几个月,如今已稍有平息了。但网上的照片、话题、网民还有议论纷纷的。到底谁是谁非,其责任应归咎于谁?我们暂且不论,我只能说“艳照门”是个放大镜,将艺人的无知,看客的无聊和商家的无良放大得清清楚楚。此事带给我们的思考不仅是个人道德,司法事件,网络的问题,更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心态的思考。
(一)猎闻。第一个把陈冠希和某些明星私生活艳照发布到互联网引发艳照门的人是否该鄙视人人说法不一,但我是持鄙视态度的。倒是这件事一出来便引来这么多人点击、转发和收藏,有那么多人同时热衷一件并不光彩的事,这只能说明人们对明星腐化想象的猎奇心理。有人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正常的。本人则认为这是一个落后的社会的“正常”,因为发达社会的人们是无暇顾及某个人的私生活的,哪怕是名人的私生活。再者,猎奇心理古来无人不有,但恶化到如此空前的程度,与媒体的不良引导是脱不了关系的。现实是大批媒体记者热衷搜刮名人爆料,用太多的媒体镜头对准名人私隐,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二)浮躁。(1)艳照门事件再次说明,即便是名人在成长过程中和在成功及拥有财富与众多追随者之后,如果修养不够,个人洁身自好品质也会匮乏。(2)浮躁还表现在造星过程上。由于利益的驱动,造星公司宁可听任明星耍大牌,宁可满足其不可理喻的个人私利甚至帮他们一起造假欺众,也不会花力气对明星修枝剪叶。因为谁也不敢这么做,谁都怕伤害自家的功利,可见文化市场浮躁的程度。(3)追星族亦浮躁。由于追星族对明星正面表现了解得多反面表现了解得少,因此很难对明星有全面的了解和进行自我判断的机会,对明星的盲从导致他们随明星起伏而起伏,随明星所为而为,有时甚至表现出极端过激行为。国人能否自问一下:中国人历来有鄙视华而不实的传统美德,怎么华而不实的人一成了明星就变成宝贝了呢?
(三)迷失信仰。多少年来人们一直跟着某些人喊:这也是人,那也是人,人就是有七情六欲。到了某些人的七情六欲多了,做人的信仰少了,于是引来许多人猜想自己偶像的私生活会怎样?这回看到了,原来他们的私生活和他们的正面生活一样具有创造性。这样与偶像所为而为的信仰方式很让人震惊,尤其在偶像明星犯有道德问题的时候。
中国有句老话“丢什么不能丢人”和“什么可以不学不能不学做人”。可现在这个最起码的做人信仰变得那么脆弱。另一方面,某些明星自己的信仰也在迷失。他们不懂得自己的私生活并非完全他们自己的事,他们有责任对自己的私生活加以检点,这既是对自己的爱护也是对粉丝的尊重。
(四)道德实用主义。这是社会上尤其在有所成就的阶层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做人心态。主要表现为:(1)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像陈冠希等艳照门事件里的人物或许给人留下的就是这样的印象。(2)让道德为我所用,需要时就摆摆样子不需要就仍到一边,毫不顾忌,例如有些同时既能装清纯又能适时“露点”、“露光”或制造点丑闻什么的所谓明星们。(4)视道德可有可无。像进入内地的港台韩A片明星们就是这样,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本土脱得一丝不挂时可以充当教练,披上布条时就成了魅力四射的中国广告代言人,最终在他们的影响力下内地也有了《苹果》、《色戒》、《植物学家的女儿》等一大批影片里所谓“为艺术献身”而咄咄逼人的艺术明星。
从以上所述的现象不难看出艳照门事件的必然性以及这个事件背后不得不让人担忧的时代主流背景。今天的网络,怎一个乱子了得。这种就是因为网络满足了人的阴暗心理时,恰好被极少数人所利用。针对这种现象,政府该做些什么?是把猎奇不良信息的人打入牢狱还是把制作不健康产品的人关入禁闭牢,或是彻底改革整个社会尤其是文化市场的不堪状况?我觉得应以科学的态度对这些现象进行更加深入、理性的思考与发展。呼吁广大网民健康上网,绿色网络,让互联网在一种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双重约束下整体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