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系团总支“法纪与安全教育之模拟法庭”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5浏览次数:52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了弘扬这一主题并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守法意识,同时也是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社科系团总支在社科系党支部的指导下,于2010年12月3日在教学楼六楼开展“法纪与安全教育之模拟法庭”活动,社科系党支部书记黎雪琼应邀出席了活动。
    本次活动评委由吴玉梅老师、邱清芸老师以及系团总支部分成员担任,活动由309历史(1)班的李碧城同学主持,全系11个非毕业班团支部共同参与并分成5个组。 五组同学分别对五个真实案件进行了模拟审判,案件形式主要有刑事与民事两种。模拟庭审程序由控、辩、审三方参加,主要包括“案情陈述、出示物证、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答辩双方轮流举证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民案)、合议庭休庭评议、审判长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等环节。在活动的中间环节设有奖问答,在场同学积极参与有奖抢答活动,不但活跃了活动氛围,同学们还从问答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活动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由309历史(1)班和310历史(1)班组成的小组获得,二等奖由309地理(2)班和310地理(2)班组成的小组获得,三等奖分别由309学前教育和310学前教育(1)班与(2)班组成的小组、309地理(1)班和310地理(1)班组成的小组、309历史(2)班和310历史(2)班组成的小组等三个小组获得。
    在活动最后,评委老师邱清芸和吴玉梅分部对活动进行了精辟的点评,肯定了活动的成功,同时也明确地指出了案件模拟审理中出现的不当之处甚至是错误的地方,既鼓舞了我们的士气,也指明了方向,为我们下次把活动办得更好提供了基础。同学们经过这次活动普遍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认识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大学生,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法官、审判长及秘书长成员
    
    
    讼诉人、辩护人成员
    
    
    被告成员组成
    
    
    精彩的评委点评
    
    
    活跃的现场气氛